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4:10    次浏览
为了给恋爱女友买金手镯,烟台海阳市青年王某竟然翻墙入室行窃,结果作案当天便被派出所民警查获。10月11日下午,烟台海阳市里店镇村民孙某报案称,家中被盗现金一万余元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到达现场,询问了受害人,并对现场进行了认真勘查,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。到当日下午4时许,民警经慎密侦查多方调查,发现与孙某同村的20岁青年王某有重大嫌疑,遂果断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讯问。开始王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。但随着审讯的深入,在充足的证据面前,他只得如实交代了作案原因经过:今年4月,王某认识了邻村女孩黄某,确立了恋爱关系,近期黄某一直向他要金手镯,但王某本无工作,没有经济来源,又不敢回家向父母要钱,便想到了盗窃。10月11日中午,他在事前踩点后,采取翻墙、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村民孙某家中,盗窃现金10800元。不料作案后仅仅4个小时便落入法网。审讯中王某还交代,2015年11月28日,他曾翻墙入室进入本镇村民刘某住宅内,盗窃现金3000元。鉴于王某的犯罪事实,警方已报呈市检察院批准,将其执行逮捕。(记者 姜春康 通讯员 于自利)